声明

本文是学习GB-T 31760-2015 铜铬砷 CCA 防腐剂加压处理木材.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铜铬砷(CCA)
防腐剂加压处理木材的技术要求、检测方法和检验规则及标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用CCA 防腐剂加压处理的防腐、防虫(蚁)、防海洋钻孔动物木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44 原木检验

GB/T 153 针叶树锯材

GB/T 449 锯材材积表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
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4814 原木材积表

GB/T 4817 阔叶树锯材

GB/T 4822—1999 锯材检验

GB/T 22102 防腐木材

GB/T 23229—2009 水载型木材防腐剂的分析方法

GB 50005—2003 木结构设计规范

GB/T 50329—2002 木结构试验方法标准

SB/T 10383 商用木材及其制品标志

SB/T 10404—2006 水载型防腐剂和阻燃剂主要成分的测定

SB/T 10405 防腐木材化学分析前的湿灰化方法

SB/T 10433—2007 木材防腐剂 铜铬砷(CCA)

SB/T 10558—2009 防腐木材及木材防腐剂取样方法

3 技术要求

3.1 外观、尺寸

3.1.1 CCA 防腐剂加压处理的木材呈浅绿色(加着色剂的除外),表面应洁净。

3.1.2 针叶树锯材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 GB/T153
的规定,或按供需双方的约定执行。

3.1.3 阔叶树锯材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4817
的规定,或按供需双方的约定执行。

3.1.4 圆木的尺寸及允许偏差按供需双方的约定执行。

3.2 材质

3.2.1 材质指标

CCA 防腐剂加压处理木材材质指标及缺陷允许限度应符合 GB/T 153 和
GB/T4817 的规定或按

GB/T 31760—2015

供需双方的约定执行。

3.2.2 承重结构木材材质

承重结构的CCA 防腐剂加压处理木材应符合GB 50005—2003 中 A.1 的规定。

3.3 防腐处理

3.3.1 CCA 防 腐 剂 有 A 、B 、C
三种类型,其活性成分含量和有关要求应符合 SB/T 10433—2007 中

第 3 章 的 规 定 。

3.3.2 CCA 防腐剂加压处理木材的使用环境分级按 GB/T 22102
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见表1。

1 CCA 防腐剂加压处理木材使用环境分级

使用分级

使用条件

应用环境

主要生物败坏因子

典型用途

C3.1

户外,但不接触土

壤,表面有保护

在室外环境中使用,暴露在各种 气候中,包括淋湿,但有油漆等

保护避免直接暴露在雨水中

蛀虫、霉菌变色菌、

木腐菌、白蚁

户外家具、(建筑)外

门窗

C3.2

户外,但不接触土

壤,表面无保护

在室外环境中使用,暴露在各种 气候中,包括淋湿,但避免长期

浸泡在水中

蛀虫、霉菌变色菌、

木腐菌、白蚁

(平台、步道、栈道) 的甲板、户外家具、

(建筑)外门窗

C4.1

户外,接触土壤或浸

在淡水中

在室外环境中使用,暴露在各种 气候中,且与地面接触或长期浸

泡在淡水中

蛀虫、白蚁、木腐菌

围栏支柱、支架、木 屋基础、冷却水塔、

电杆、矿柱(坑木)

C4.2

户外,接触土壤或浸

在淡水中

在室外环境中使用,暴露在各种 气候中,且与地面接触长期浸泡

在淡水中。

难于更换或关键结构部件

蛀虫、白蚁、木腐菌

(淡水)码头护木、桩

木、矿柱(坑木)

C5

浸在海水(咸水)中

长期浸泡在海水(咸水)中

海生钻孔动物

海水(咸水)码头护

木、桩木、木质船舶

3.3.3 CCA
防腐剂加压处理木材中防腐剂活性成分边材透入率和心材透入深度要求见表2。

2 CCA
防腐剂加压处理木材中防腐剂活性成分边材透入率和心材透入深度

使用分级

边材透入率/%

心材透入深度/mm

C3

1

≥90

2

≥90

C4

1

≥90

2

≥95

C5

≥95

≥8*

注"一"表示不作要求。

表示外露心材。

GB/T 31760—2015

3.3.4 在各类条件下使用的 CCA 防腐剂加压处理木材中,CCA
各活性成分及其总和的最低保持量的

具体要求见表3。

表 3 CCA 各活性成分及其总和的最低保持量 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

使用

分级

总活性成

分保持量

CCA-A

CCA-B

CCA-C

各活性成 分总和的

最低保持量

CuO

CrO₃

As₂O₅

CuO

CrO₃

As₂O₅

CuO

CrO₃

As₂O₃

C3.1

C3.2

C4.1

C4.2

C5

4.0

4.0

6.4

9.6

24.0

0.66

0.66

1.0

1.6

3.9

2.4

2.4

3.8

5.7

14.0

0.59

0.59

0.95

1.4

3.5

0.72

0.72

1.2

1.7

4.3

1.3

1.3

2.1

3.2

7.9

1.7

1.7

2.9

4.0

10.1

0.67

0.67

1.1

1.6

4.0

1.7

1.7

2.7

4.2

10.0

1.2

1.2

2.0

2.9

7.4

4.0

4.0

6.4

9.6

24.0

4 检测方法

4.1 尺 寸 检 量

按 GB/T 4822 和 GB/T 144
的有关规定执行,以防腐后检量的尺寸为准,或按委托方和检验检测

方的约定执行。

4.2 材积计算

按 GB/T 449 和 GB/T 4814 的规定计算,或按其体积计算公式计算。

4.3 材质等级评定

按 GB/T 4822— 1999
中第6章的规定执行,或按委托方和检验检测方的约定执行。

4.4 防腐质量检验

4.4.1 取 样

取样方法按 SB/T 10558 的规定执行。

4.4.2 保持量测定

检 测 CCA 防腐剂加压处理木材中 CCA
活性成分保持量可用容量法,也可用仪器法。

4.4.2.1 容 量 法

4.4.2.1.1 CCA 防腐剂加压处理木材化学分析前的湿灰化方法按 SB/T 10405
的相关规定执行。

4.4.2.1.2 CCA 防腐剂加压处理木材的湿灰化液中 CCA
防腐剂的活性成分五氧化二砷(As₂O₅) 、 三 氧 化 铬(CrO₃) 、 氧 化
铜(CuO) 测定所用的试剂和测定步骤分别按 SB/T 10404—2006
的8.1、8.2、9.1、9.2、 10.1、10.2的规定执行。

4.4.2.1.3 CCA 防腐剂加压处理木材中各活性成分保持量的计算:

a) 五氧化二砷(As₂O₅) 保持量按式(1)计算:

style="width:4.38661in;height:0.6732in" /> ………………………… (1)

GB/T 31760—2015

式中:

R₂O₃ — CCA 防腐剂加压处理木材样品中As₂O₃
的保持量,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³);

V 溴酸钾标准溶液的滴定用量,单位为毫升(mL);

V₁ ——CCA 防腐剂加压处理木材湿灰化后稀释定容体积,单位为毫升(mL);

V₂ — 测定时所取湿灰化后稀释液体积,单位为毫升(mL);

m —— 湿灰化所取的CCA 防腐剂加压处理木粉的质量,单位为克(g);

d — 木材的基本密度,单位为克每立方厘米(g/cm³);

0.5746 ——换算系数。

b) 三氧化铬(CrO₃) 保持量按式(2)计算:

style="width:5.3133in;height:0.6534in" /> (2)

式中:

Rco₃ —CCA 防腐剂加压处理木材样品中CrO₃
的保持量,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³);

Vi —— 滴定试样溶液时所用的重铬酸钾标准溶液体积,单位为毫升(mL);

V₂ —— 滴定空白溶液时所用重铬酸钠标准溶液体积,单位为毫升(mL);

V₃ ——CCA 防腐剂加压处理木材湿灰化后稀释定容体积,单位为毫升(mL);

V₄ —— 测定时所取湿灰化后稀释液体积,单位为毫升(mL);

m — 湿灰化所取的CCA 防腐剂加压处理木粉的质量,单位为克(g);

d —— 木材的基本密度,单位为克每立方厘米(g/cm³);

0.6668 ——换算系数。

c) 氧化铜(CuO) 保持量按式(3)计算:

style="width:4.31345in;height:0.66in" /> (3)

式中:

Rc—CCA 防腐剂加压处理木材样品中CuO
的保持量,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³);

V — 滴定时所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c —— 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的浓度,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

V₁ —CCA 防腐剂加压处理木材湿灰化后稀释定容体积,单位为毫升(mL);

V 。 — 测定时所取湿灰化后稀释液体积,单位为毫升(mL);

m — 湿灰化所取的CCA 防腐剂加压处理木粉的质量,单位为克(g);

d —— 木材的基本密度,单位为克每立方厘米(g/cm³);

7.96 — 换算系数。

d) CCA 防腐剂加压处理木材中CCA 总活性成分保持量按式(4)计算:

Rai=RAo₅+Rcro₈+Rcuo … …………………… (4)

式中:

R—CCA 防腐剂加压处理木材中CCA
总活性成分保持量,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³)。

4.4.2.2 仪器法

4.4.2.2.1 X 射线荧光能谱仪法

用 X 射线荧光能谱仪法测定 CCA 防腐剂加压处理木材中 CCA
活性成分的保持量按下述步骤

进行。

a) 粉碎:将恒重的样品尽快粉碎到通过30目标准筛的粉末;

b) 干燥:将4.4.1中所取得的样品在(103±2)℃的烘箱中干燥至恒重;

GB/T 31760—2015

c)
压饼:样品粉末经充分混合均匀后,放到专用样品杯中,用专用的压实器将样品压实。
注:样品的含水率不得超过3%~5%,样品饼要均匀并有足够的厚度,否则会影响检测结果。

d) 检测:将盛有样品饼的样品杯放到已经安装调试标准化、校正好的 X
射线荧光分析仪的检测 窗口,按仪器商提供的操作说明的检测程序检测。

e) 计算:根据检测得到的样品中CuO、CrO₃ 、As ₂O₅
的百分含量和处理木材的基本密度,按式(5) 计 算CCA
防腐剂加压处理木材中CCA 防腐剂活性成分的保持量。

R=w×d×10 ………………………… (5)

式 中 :

R —CCA 防腐剂加压处理木材中 CCA
防腐剂活性成分保持量,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³);

w — CCA 防腐剂加压处理木材样品中 CCA 防腐剂活性成分的百分含量总和,%;

d — 试验用木材的基本密度,单位为克每立方厘米(g/cm³);

10— 单位换算系数。

4.4.2.2.2 原子吸收光谱法

原 子 吸 收 光 谱 法 测 定 CCA 防 腐 剂 加 压 处 理 木 材 中 铜 (Cu)
保 持 量 所 用 的 试 剂 和 步 骤 按

GB/T 23229—2009 中4.2.1、4.2.2和4.2.4执行。

CCA 防腐剂加压处理木材中铜(Cu) 保持量按式(6)计算

Rcu=0.2×ci×d/m2 ………………………… (6)

式 中 :

Rco—CCA 腐剂加压处理木材中铜(Cu) 的保持量,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³);

Ci —— 光谱仪测定的滤液浓度,单位为毫克每升(mg/L);

m2——CCA 防腐剂加压处理木材样品的质量,单位为克(g);

d - 试验用木材的基本密度,单位为克每立方厘米(g/cm³)。

4.4.3 CCA 防腐剂透入率和透入深度测定

4.4.3.1 心、边材的区分

CCA 防腐剂加压处理木材的心、边材可以用目测法或化学法区分。

采用化学法区分时按 SB/T 10558—2009 的附录 A 规定执行。

4.4.3.2 边材透入率和心材透入深度的测定

显色法测定:按 GB/T 50329—2002 中附录 E.3 的有关规定执行。

锯切法测定:在样品的横切面上使用求积分仪分别测出边材总面积和 CCA
防腐剂活性成分在边

材中透入面积,两个面积值相比即为 CCA 防腐剂活性成分在CCA
防腐剂加压处理木材中的边材透入

率,按式(7)计算。

style="width:7.79335in;height:0.63998in" />

……………

(7)

空心钻测定:木芯用显色法测定边材透入率时,先区分木芯的心边材,再用显色法测定边材透入率。

按照防腐剂在木芯边材部分透入的长度与木芯边材的长度之比,计算边材透入率,以百分数表示。

外露心材透入深度按CCA
防腐剂活性成分透入到外露心材中离表面最小的距离计算。

5 检验规则

5.1 出 厂 检 验

5.1.1 检验项目为外观、尺寸、材质、防腐处理质量等。

GB/T 31760—2015

5.1.2 尺寸超过偏差时应改锯或按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5.1.3 材质指标或缺陷超过允许限度时,可降等处理。

5.1.4 合格产品应出具质量合格证。

5.2 型式检验

5.2.1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3章的全部内容。产品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

b) 产品结构、工艺、材料有重大改变时;

c) 连续生产中的产品每年进行一次;

d) 产品间隔半年再次生产时;

e) 国家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5.2.2 型式检验应选择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

5.2.3 用作型式检验的产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

5.3 抽样方案及判定规则

5.3.1 外观质量抽样方案及判定规则

5.3.1.1 抽样方案

采用GB/T 2828.1 中的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检验水平Ⅱ,接收质量限为4.0。

5.3.1.2 判定规则

第一次检验的样品数量应等于该抽样方案给出的第一样本量。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
小于或等于第一接收数,应认为该批是可接收的;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第一拒

收数,应认为该批是不可接收的。

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介于第一接收数与第一拒收数之间,应检验由方案给出样本量
的第二样本并累计在第一样本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如果不合格品累计数小于或等于第二

接收数,则判定该批是可接收的;如果不合格品累计数大于或等于第二拒收数,则判该批是不可接收的。

5.3.2 规格尺寸抽样方案及判定规则

5.3.2.1 抽样方案

采用GB/T 2828.1 中的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检验水平I, 接收质量限为4.0。

5.3.2.2 判定规则

按5.3.1.2判定。

5.3.3 防腐质量、抽样方法及判定规则

按 SB/T 10558 的规定执行。

5.4 综合判定

5.4.1
防腐木材外观质量、规格尺寸、防腐质量的检验结果均符合相应类别和等级的技术要求时,判该
批产品合格,否则判断为不合格或降等处理。

5.4.2
对防腐处理质量不合格的木材应加倍复检,复检符合要求为合格品,否则判为不合格品。防腐

style="width:3.1001in" />GB/T 31760—2015

质量的判定按 GB/T 22102 规定执行。

5.4.3
防腐处理质量不合格,应重新处理,经复检合格后才允许出厂,或降级处理。

6 标识

出厂的经 CCA 防腐剂加压处理木材应按 SB/T
10383标识,并应有使用分类代码、储运图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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